要给性生活频度确切地下定义是困难的,因为个体的差异很大,既使是同一对夫妻在不同情况下,性生活频度亦不尽相同,当然新婚夫妇有较频些的性生活是可以理解的。
适度的性生活应是以房事后次日无精神不振、头婚、疲倦不适等为度,做任何事都不能过头,过了头就会产生各种各样副作用,对身体产生危害,所以适度的掌握性生活频度是很有必要的。 性生活过度主要表现为:面容憔悴,形体消瘦,精神倦怠,萎靡不振,头重脚轻,周身无力,心跳气短,虚汗淋漓,失眠多梦,不思饮食。当有以上信号出现时,即已告诉你,性生活已经使你超负荷了,必须立即调整。
根据双方身体做出一个大概的标准,才是理想的选择。 一般来说,20-30岁的人,性活动处于旺盛时期,每周可3次左右;31-40岁的人,每周不超过2次;41-50岁的人每月约4-6次;51-60岁的人,每月可2-3次左右;60岁以后,进入老年期,每月也应起码保持1次以上。这是从总体而言,各人可视具体情况适当加减。正常情况下,但以长期、均衡、维持为好,即使到六七十岁也不要中止、断绝,这样就可长期保持一定的性能力,夫妻白头偕老。
现代性医学认为,判断性生活频率正常的标准,主要有三条: 1、性欲是自然而然激起的,而且强烈到愿意性生活的程度。任何勉强的性生活或应付式的性生活都是过度。 2、性生活的全过程是自然而然地进行和完成的,没有不舒适的感觉,只要没有出现身体上和心理上的不舒适就都属于正常。 3、性生活后根据次日的感觉作为判断标准。如果双方不觉疲劳,而感到精神饱满,工作有劲,不影响睡眠,身心十分畅快,精力充沛,不影响次日的生活和工作,也就属于正常。如次日体力疲软,精神不振,倦怠嗜睡,气短头昏,腰酸腿疼,食欲下降,影响生活和工作,那就是过度,必须自我调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