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业型性欲倒错:只有邪念才会使其感到愉悦。把自己或对方假像为妓女或男妓,或者透过付钱给色情电话,透过交谈满足性欲。
2、引诱型性欲倒错:某种特定行为,通常发生在性交之前,借此获得性兴奋。如露阴癖(向陌生人展示性器官,从对方的惊吓和尖叫中获得性快感,然后回家与伴侣做爱或自慰)。还有窥阴癖、色情对话狂、色情图画狂、摩擦癖(在拥挤人群中摩擦和挤压陌生人)等。
3、掠夺型性欲倒错:指只有在性爱或事物是偷来或抢来时,才感到性兴奋。这类人会想像或扮演掠夺者和被掠夺者的角色,包括强暴、绑架等。
4、牺牲型性欲倒错:指一个人或两个伴侣必须借助受惩罚来体验强烈的性欲。如施虐狂(从伤害、屈辱、束缚、处罚他人或使人痛苦中获得性兴奋),受虐狂(从被虐待中获得性兴奋),灾难癖(从意外或灾祸中获得性兴奋)。
5、挑选型性欲倒错:性伴侣必须是一般社会常规所不能接受的。这种人反复挑选伴侣,一旦伴侣被社会规范接受,随即抛弃。如恋童癖、恋老人癖、恋兽癖、恋尸癖等。
6、恋物型性欲倒错:在性行为中,必须以某个物品作为引起性兴奋必需的神物。女性的内裤、胸罩、袜子是常见的物品,这些物品可以穿在自己身上或性伴侣身上,或是在观看、抚摩中自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