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有关人员调查表明,影响家庭生活不和睦的因素很多,但夫妻性生活的不协调则在造成夫妻矛盾的诸多因素中占50%的比例。性生活的不和谐使夫妻日夜苦恼,轻者互相抱怨,重者打官司离婚。那么,怎样才能使性生活和谐,尤其是成年期性生活和谐呢?
1、性欲和性生活
性欲是个体对性需要的一种渴求。据国外报道,男性性欲最强的年龄是17-18岁,女性在35岁上下。我国的情况表明,成年期性欲的个体差异很大。有逐渐减弱者,有逐渐增强者,也有基本保持不变者。
性欲和性能力既有区别又有联系。有的人虽有性欲,但性行为的能力却较低。成年期男性一般每月性交3-6次,每次性交的持续时间多为7-20分钟。通过性交的次数和性行为持续的时间可以反映性欲和性能力的强弱。有的人性能力较低,在夫妻生活中出现性心理不平衡和性生活不和谐,但通常将其埋在心理,一定时间后,形成的心理压抑又会进一步加重性生活的不协调,进一步增加苦恼。
由于传统观念、封建思想的影响,我国成年期夫妻的性生活不满意的人所占比例相当大。因此,如何从生理和心理上调整他们的性心理、性机能和他们的性生活,是关系到成年期夫妻身心健康的重大问题之一。
2、夫妻性生活的心理准备
与新婚期相比,成年期夫妻双方性爱的程度有所下降,由于负担较重,对性生活的要求强度也减弱,需要进行感情的再调适,而其中,性生活的调适是必不可少的。它主要体现在夫妻性生活过程的心理准备。夫妻双方应了解在什么情况下,容易唤起对方的性爱,使其愿意过性生活,怎么才能使对方和自己同步。
3、夫妻性满足的心理条件
夫妻性生活过程,既包括生理反应,又包括心理反应。它决不仅仅是为了满足性欲需要。人类性行为之所以异于动物,就是因为它是爱情感驱使的。在这个过程中,许多复杂的心理活动表现出来,使性行为有明确的选择性和指向性,并且能预见到这种性行为所可能产生的后果。在夫妻关系的诸因素中,爱情和性行为的联系应该是最密切的。夫妻之间通过性生活进一步增加相互之间的感情,使爱情巩固和发展。
科学研究表明,夫妻间对婚姻感到满足的程度和获得性满足的水平是相互影响的。在夫妻生活中,性生活不谐调不满足,很难感到婚姻的幸福。反之,夫妻婚姻关系不好,也很难得到满意的性生活。那么,怎样才能达到性满足呢?有哪些心理条件影响夫妻间的性满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