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的观念,把男女分归为阳、阴,男归阳,女归阴。男女交合方可繁衍后代,所谓孤阴不生,孤阳不长。
然而,男女交合必以时,才能达到阴阳调和,否则,阴阳不调,不但不能有利于后代的繁衍,还会生出许多祸患来。所以男女行房事也要有阴阳时日方面的禁忌。
民间在一些特殊的日子里禁忌房事,如冬至、夏至前后半月内禁忌房事,据信,冬至阳气尚微,夏至阴气尚微,如草木萌生,易于伤伐,阴阳不能调和,虽说指的是自然界里的阴阳二气,也怕感染了男女体内的血气精神,这时候行房事恐怕不能配合节气而走泄了精血,导致神气疲乏,引来祸灾。
每个月的初一、十五是月廓亏空之时日,月属阴,此为阴虚,民间也忌房事,惟恐阴阳不调。每年五月初五,俗称五毒日;九月九日,俗称九毒日,均忌房事。
五月俗称恶月,据说五月初五日这天,阴阳之气争雄,阴胜阳,鬼魅、邪祟、瘟疫、毒气猖獗一时。
此时行房事自然危险,或谓会倒阳,或谓会中毒,所以要禁忌行房;
九月九日称重阳节,或者是因阳盛阴衰,或者是因重九是阳数之颠峰,恐过后则一转而为阴数了,所以禁忌一切冒失的行为,小心慎行,包括房事也在禁忌之列了。
每日的晨昏,也是阴阳转换交接的时刻,此时亦恐阴阳不调而禁忌房事。实则昏时劳累困乏不易行房,晨起精神未振,行房事也易影响一天的劳作,所以晨昏刻均不易行房。
阴阳之说只不过是对此类民间经验的一种解释。除此之外,本命生辰日正冲甲子、庚申晦朔之日行房事也是忌讳的。
还有各地不尽相同的祭神持斋日也忌讳行房事,否则,以为是对神明的大不敬,会受到神鬼的惩罚或阴谴的。《素女经》中提到的合阴阳、避九殃,也是指的此类禁事。其言曰:人之始生,本在于胎合阴阳也。夫合阴阳之时,必避九殃。
九殃者,日中之子,生则殴逆,一也;夜半之子,天地闭塞,不瘖则聋盲,二也;日蚀之子,体戚毁伤,三也;雷电之子,天怒兴威,必易服狂,四也;月蚀之子,与母俱凶,五也;虹蝗之子,若作不祥,六也;冬夏日至之子,生害父母,七也;弦望之子,必为乱兵风盲,八也;醉饱之子,必为病癫疽痔有疮,九也。
又据台湾一九八八年《中国民历》讲:每月初一、初八、十四、十五、十八、二十三、二十四、二十八、二十九、三十诸日为神明降鉴,察人善恶之期,宜戒斋不可行房,以免冒渎而受阴谴。
又《台湾民间禁忌》龚序云:忌初一、三、五、七、九、十五日行房。如果再加上诸如月、风雨日等等禁忌,那么可以进行房事的时日实在是没有几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