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古代男女婚嫁是大事,是人生幸事。古代婚嫁有着很多习俗,而不管是皇室还是民间都要求三书六礼。那么三书六礼是什么呢?
三书六礼的来源
三书六礼的传统婚俗历史悠久,可以追溯至西周。西周时期的婚姻六礼,对其后各朝代婚姻的形式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中国古籍《礼记》和《仪礼》都对此有所论述。《礼记》载: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故男子重之,是以昏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皆主人筳几于门外,入揖让而升,听命于庙,而拜迎于门外,入揖让而升,听命于庙,所以敬慎重正昏礼也……敬慎重正而后父子有亲,父子有亲而后君臣有正,故曰昏礼者,礼之本也。另据《仪礼》载:昏有六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由此可见,这传统婚俗始创于西周时期。一般认为,此婚俗于秦朝已经定下,其后用于汉朝。
三书六礼具体有哪些
这古代的结婚过程,与现代的意义有点不同。现代的结婚过程一般指结婚当日所举行的礼仪,三书六礼的结婚过程则包括了从谈婚、订婚到结婚等过程的文书和礼仪。与现代相似,整个传统婚姻习俗礼仪通知了亲属邻里,以取得社会的认可和保障。除此之外,传统婚姻习俗礼仪使结婚的夫妇取得祖先神灵的认可和承担履行对父母及亲属的权利义务。故此在古代某些时代,男女若非完成三书六礼的过程,婚姻便不被承认为明门正娶;嫁娶仪节的完备与否,直接影响婚姻的吉利。不过,在不同的中国朝代时期中,婚俗礼仪亦有所不同。
三书
三书是结婚过程中所用的文书,可以说是古时保障婚姻的有效文字记录。分别指:
聘书:即订亲之文书。在纳吉(男女订立婚约)时,男家交予女家之书柬。
礼书:即在过大礼时所用的文书,列明过大礼的物品和数量。
迎书:即迎娶新娘之文书。是亲迎接新娘过门时,男方送给女方的文书。
六礼
六礼是结婚过程的六个礼法,分别指:
纳采
当儿女婚嫁时,由男家家长请媒人向物色好的女家提亲。男家在纳采时,需将大约达三十种有象征吉祥意义的礼物送给女家;女家亦在此时向媒人打听男家的情况。古代汉族婚姻风俗。流行于全国许多地区。六礼中的第一礼。男方欲与女方结亲,男家遣媒妁往女家提亲,送礼求婚。得到应允后,再请媒妁正式向女家纳采择之礼。初议后,若女方有意,则男方派媒人正式向女家求婚,并携带一定礼物,故称。古纳采礼的礼物只用雁。纳采是全部婚姻程序的开始。后世纳采仪式基本循周制,而礼物另有规定。《仪礼·士昏礼》:昏礼,下达纳采。用雁。郑玄注:将欲与彼合婚姻,必先使媒氏,下通其言,女氏许之,乃后使人纳其采择之。其礼物用雁。后代渐加礼物。到明代陈雁及礼物于厅堂。清代请婚人陈仪物于庭,奉书致命,主婚人受书,告庙醴宾。庶民纳采,首饰数以四为限。[1]雍正初,定制,汉人纳采成婚,四品以上,绸缎、首饰限八数,食物限十品。五品以下减二,八品以下又减二,军、民绢、果盒亦以四为限。品官婚嫁日,用本官执事,灯六、鼓乐十二人,不及品者,灯四、鼓乐八人。禁糜费,凡官民皆不得用财礼云。
问名
即在女方家长接纳提亲后,女家将女儿的年庚八字带返男家,以使男女门当户对和后卜吉凶。
西周六礼中第二礼。问名之礼最早见于《仪礼》中:婚有六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又曰:问名:问名者,将归卜其吉凶。《礼记·方氏注》也说:问名者,问女生之母氏也。问名时,用雁为贽见的礼物。《白虎通》卷四《嫁娶》曰:纳采、问名、纳吉、请期、亲迎,以雁贽。纳征曰玄纁,故不用雁贽。 男家行纳采礼后,再托媒人询问女方的名字和出生年月及时辰,以便男家卜问,决定成婚与否,吉凶如何。或以为问名是男方遣使者问女方生母的姓氏,以便分辨嫡庶。后问名范围扩展到议门第、职位、财产以至容貌、健康等多侧面。问名也须携带礼物,一般用雁。我国广东海南及西南少数民族,常用槟榔作为问名携带的礼物。把女方庚帖与男方生辰做了占卜,确定可以成婚之后再行纳吉礼。 婚姻礼仪,六礼中第二礼。即男方遣媒人到女家询问女方姓名,生辰八字。取回庚贴后,卜吉合八字。《仪礼·士昏礼》:宾执雁,请问名;主人许,宾入授。郑玄注:问名者,将归卜其吉凶。贾公彦疏:问名者,问女之姓氏。
纳吉
(又称过文定):当接收庚帖后,便会将庚帖置于神前或祖先案上请示吉凶,以肯定双方年庚八字没有相冲相克。当得知双方并没有相冲相克之征象后,婚事已初步议定。
纳征
(又称过大礼):即男家把聘书和礼书送到女家。在大婚前一个月至两周,男家会请两位或四位女性亲戚(须是全福之人)约同媒人,带备聘金、礼金及聘礼到女方家中;此时,女家需回礼。纳征:古代汉族婚姻风俗。流行于全国许多地区。六礼中的第四礼。亦称纳成。即男家纳吉往女家送聘礼。《礼记·士昏礼》孔颖达疏:纳征者,纳聘财也。征,成也。先纳聘财而后婚成。经此仪礼婚约完全成立。古代汉族婚姻风俗。流行于全国许多地区。六礼中的第四礼。亦称纳成。即男家纳吉往女家送聘礼。《礼记·士昏礼》孔颖达疏:纳征者,纳聘财也。征,成也。先纳聘财而后婚成。经此仪礼婚约完全成立。《晋书·志十一》:太康八年,有司奏:婚礼纳征,大婚用玄纁束帛,加珪,马二驷。王侯玄纁束帛,加璧,乘马。大夫用玄纁束帛,加羊。宋代所用礼物不再遵循周志,金银绫绢,各依等级而定。明代聘礼提倡节俭。《明史·志三十一》品官婚礼:纳征如吉仪,加玄纁,束帛,函书,不用雁。仪式因袭宋制:宾致词曰:某官以伉俪之重,加惠某官,率循典礼。有不腆之币,敢请纳征。主婚者曰:某官贶某以重礼,某敢不拜受。宾以函书授主婚者,主婚者亦答以函书。至近代,无纳征之名,而有送礼之实,或并之于纳采,或更称纳币。1920年《英山县志》:婚礼古有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六礼,今止用纳采,纳币。
请期
(又称乞日):即男家择定合婚的良辰吉日,并征求女家的同意。
亲迎
(或迎亲):在结婚吉日,穿着礼服的新郎会偕同媒人、亲友亲自往女家迎娶新娘。新郎在到女家前需到女家的祖庙行拜见礼,之后才用花轿将新娘接到男家。在男家完成拜天、地、祖先的仪式后,便送入洞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