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清朝,惩罚宫女偷情通奸的手段非常多,刑罚之重在中国历朝历代来说都是最为深重的了。今天小编就给大家讲讲清朝宫女偷情通奸会遭受的惩罚,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清朝宫女们一经选入宫内,便失去自由,大都是衣食菲薄,住所简陋,终身苦役,不能与父母相见。繁琐的礼节,森严的等级,不时的凌辱,几乎无出头之日,只有到年龄大了被色狼一样皇帝玩腻了,才准出宫家人,遭受多大心灵创伤那就不得而知了。
1、提铃和板着之罚
宫女们是被严格控制的 。她们除了完成各种苦役之外,她们还要经常在知书女内官的教习下读《女训》、《女孝经》等书以扭曲她们的心灵。
宫女稍有违规者,将被处以墩锁提铃和板着。 提铃就是受罚宫女每夜自乾清宫门到日精门、月华门,然后回到乾清宫前。
徐行正步,风雨不阻,高唱天下太平,声援而长,与铃声相应,这是一般的。板着就是受罚宫女面向北方立定,弯腰伸出双臂来,用手扳住两脚。不许身体弯曲,一直要持续一个时辰,即两个小时左右,一般情况是受罚宫女必定头晕目眩,僵仆卧地,甚有呕吐成疾,至殒命的。
2、宫女生病无医,自生自灭
满清规定:宫嫔以下有疾,医者不得入,以证取药。宫嫔尚且如此,宫女自不待言。据《清史稿》载:在金鳌玉?X桥西、棂星门迤北羊房夹道(今名养蜂夹道),有内安乐堂,有掌司总其事者二三十人。
凡宫人病老或有罪,先发此处,待年久方再发外之浣衣局也。这就是说,宫人得了病违反了这些非人的规矩,要和有罪的人一样,发到这里,靠自己的生命力延续时日,或者等死。如果少数人偶被皇帝看中,地位略有改变,生得子女者尚能晋封,否则也只能幽闭深宫,了此一生。
3、死无葬所,火烧后尸灰填入枯井
满清宫女一直锁闭深宫,供帝王玩弄、使役到期(包括各种死亡)后,如果不是有名的,都不会赐墓,而是火葬。
火烧后将众多尸灰一起填入枯井。到了乾隆年间,有一个贵嫔捐钱买了几亩民地,宫女不愿其尸灰入井的,则埋此地中。
据清人刘廷玑《在园杂志》卷三说:墙固垒垒,碑亦林立,……每于风雨之夜,或现形,或作声,幽魂不散。
清时的的沈椿《宛署杂记》中说,清朝宫女临死时,都遗言不要把棺材埋得太深,她们认为埋得越浅越可以早些转世投胎,重新过个有生命、有意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