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宋朝以前夫妻离婚一般不用上衙门,只要男人写道休书就可出妻。汉《大戴礼·本命》规定了七条休妻理由,名曰七出,即:不顺父母,为其逆德也;无子,为其绝世也;淫,为其乱族也;妒,为其乱家也;有恶疾,为其不可与共粢盛也;口多言,为其离亲也;窃盗,为其反义也。但实际上,除了这七条,男人休妻的借口多的是,可谓五花八门。
休妻的接口这么简单
《孔子家语·七十二弟子解》记载,孔子的弟子曾参仅仅因为妻子有一次为后母蒸藜(一种野菜)不熟,就要把妻子休了,别人说他:你这么做不合‘七出’的规矩呀。曾参则回答:连烝藜这样的小事都做不好,更不用说大事了。硬是坚持将妻子休了。
《后汉书·鲍永传》记载,鲍永因为妻子曾经在其母亲面前大声呵斥狗,就觉得是对母亲的大不敬,马上把她休了。狗在人前讨嫌,赶它走,即使声调高了一点,也很正常,鮑永竟然大为不满,实在是小题大做。
因为不善待家人休妻
《汉书·陈平传》记载,陈平少时家贫,好读书,其兄长为了使陈平能够出人头地,自己包揽了一切农活,而纵平使游学。可是其嫂疾平之不亲家生产,而且说长得又白又俊的陈平是个没用的绣花枕头,有叔如此,不如无有。其兄闻之,逐其妇弃之。因为其兄认为这样的老婆不能善待兄弟,留着还有什么用,不如休了。
《梁书·孙谦传》记载南朝孙谦,有个堂兄孙灵庆,因病寄住家中。孙谦外出回来过问堂兄的生活情况,堂兄抱怨说:一向来茶水忽冷忽热,刚喝了就渴。孙谦认为这是妻子不用心照顾,委屈了堂兄,立即把妻子赶出了家门。
因为要求分家休妻
《后汉书·独行传·李充传》记载,李充的妻子只不过是想和兄弟分家,也被休了。李充家贫,兄弟六人同食递衣。其妻私下与李充商量:今贫居如此,难以久安,妾有私财,愿思分异。李充假装答应:如欲别居,当酝酒具会,请呼乡里内外,共议其事。其妻就置酒宴客,宴会上,李充跪在母亲前面说:此妇无状,而教充离间母兄,罪合遣斥。于是当着众乡邻的面,呵叱其妇,逐令出门,妇衔涕而去。
《旧唐书·刘君长传》记载,到隋末,饶阳人刘君长的反对分家跟前述李充如同是一个模子出来的。他有一个累代共财的家庭,时值农民战争的混乱时期,缺少粮食,他的妻子想分家,要想说服丈夫,就把院里各个树上的雏鸟放到一个窠里,这样诸鸟争斗鸣叫,她说:现在天下大乱,禽鸟都不能相容,何况人呢,还是分家吧。刘君长听了妻子的话,分出来单独过活。一个月後,他觉得不对劲,指责妻子是『破家贼』,赶出家门,又同堂兄弟们一起生活去了。
因为反对丈夫纳妾休妻
《汉书·元帝王皇后传》记载,王莽的祖父王禁,娶妻李氏后,接着又娶了几个小老婆。李氏生有儿子王凤、王崇与女儿政君,因不满王禁养小老婆,就被休了。李氏只得另与苟宾结婚,生子苟参。政君进宫后,成了元帝的皇后,后来又成为了皇太后,就命乃父王禁把已守寡的乃母从苟家迎回,恢复夫妻关系。
《后汉书·冯衍传》记载,冯衍对第一个妻子北地任氏女极为不满,竟向妻弟任武达发出了不去此妇,则家不宁。不去此妇,则家不清。不去此妇,则福不生。不去此妇,则事不成的控诉。可实际原因不是其妻悍忌,而是因为让他不得畜媵妾。先圣之礼,士有妻妾,虽宗之眇微,尚欲逾制。年衰岁暮,恨入黄泉,遭 遇嫉妒,家道崩坏。
为表忠心休妻
这件事大名鼎鼎的班固之弟班超先生就曾经干过。《后汉书·班梁列传》记载,班超因为出使西域日子长了,有人怀疑他拥爱妻,抱爱子,安乐外国,无内顾心。为了对皇上表示自己始终忠于朝廷,班超遂去其妻。
为攀高枝休妻
《后汉书·郭符许列传》记载了一个叫黄允的人,颇有些才华,因为想做司徒袁隗的侄女婿,就想休掉发妻夏侯氏。夏侯氏对婆婆说:今当见弃,方与黄氏长辞,乞一会亲属,以展离诀之情。黄允不知是计,于是大集宾客三百余人,夏侯氏坐在宾客中间,将黄允见不得人的十五件糗事一一公布于众,然后扬长而去。黄允从此臭名远扬,高枝自然也没攀成。
《太平御览·人事部》引《三辅决录》记载:汉桓帝诏令窦叔高娶公主为妻,窦叔高便与其妻离婚。窦叔高前妻内心难受不平,作《怨诗》一首:茕茕白兔,东走西顾。衣不如新,人不如故!《艺文类聚》卷三十记窦玄妻事云:后汉窦玄形貌绝异,天子以公主妻之。旧妻与玄书别曰:‘弃妻斥女敬白窦生:卑贱鄙陋,不如贵人。妾日已远,彼日已亲。何所告诉,仰呼苍天。悲哉窦生!衣不厌新,人不厌故。悲不可忍,怨不自去。彼独何人,而居是处。’
怕连累自己休妻
《汉书·金日磾传》记载,霍光女嫁给金日磾子赏,不久,霍光家谋反事发,于是,赏上书去妻,上亦自哀之,独得不坐。赏因此未受连累。
《晋书·礼志中》记载:是时,沛国刘仲武先娶毌丘氏,生子正舒、正则二人。毌丘俭反败,仲武出其妻,娶王氏,生陶,仲武为毌丘氏别舍而不告绝。魏高贵乡公曹髦当政时,扬州都督毌丘俭起兵讨伐权臣司马师。刘仲武本是毌丘俭的女婿,毌丘氏生子刘正舒、正则。毌丘俭起兵后,刘仲武怕受牵连,赶紧将毌丘氏休掉,令毌丘氏别宅居住,同时娶妻王氏,生子刘陶。毌丘俭事败被诛灭三族。刘仲武却保得了性命。
照理说夫妻感情不合,或者婚姻破裂,离婚属正常之事。但在男尊女卑的封建时代,妇女的婚姻难以得到保证,婚姻的幸福与否几乎完全操纵在男人们的手里,这是对女性最大的不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