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是习俗的奴隶,而习俗则由我们所处的时空限制。我们今天所习以为常的事情,在几个世纪前可能会被视为咄咄怪事。围绕婚姻和性的习俗也不例外。下列这份清单包含关于古代婚姻制度、爱情的表达和性行为的一些事实,它们是最有趣的,有时甚至是令人震惊的。
1、春药
一些希腊人对增强性能力的一些混合物相当熟悉。在咨询医生前,请不要在家里尝试以下任何秘方。我们不承担任何下列古食谱的测试结果:使用碎胡椒和蜂蜜混合物涂抹阴茎被认为可以使勃起更持久。某古希腊的著作记载的药方:研磨鹿尾燃烧后的灰烬,然后加入酒做成糊状。如果阴茎和睾丸涂上这种混合物,会增强对性伴侣的渴望。印度的某种植物(无法确定具体是哪一种)被希腊人认为如果是擦到阴茎上可以造成强大的勃起。虽然从历史观点上这一记载值得怀疑,但有人证词声称,在这种植物的影响下,他们能够达到12次性高潮,一些印度人甚至说他们能达到70次。其中一些混合物也被农民用在种马上。在某些情况下,有人认为在生殖器上浇橄榄油会抵消这些药物的作用。
2、男妓
在希腊罗马社会,男妓被广泛接受。在雅典,男妓和妓女的收入都需要缴纳城市税。这表明,该活动不仅是允许的,而且还接受国家管理。男妓的大多数客户其实是男性。虽然男妓是一个合法的职业,但同时他们的民事权利也被剥夺:不能在担任法官或在公民大会上发言,也被禁止参与许多其他方面的公共生活。由于这些限制,雅典的许多男妓不是奴隶就是外国人。
3、包办婚姻
在古美索不达米亚,包办婚姻是一种可以接受的做法。在许多情况下,结婚的夫妇可能从来没有见过面,婚姻被看作是两个家庭之间的法律契约。苏美尔和巴比伦人认为婚姻是旨在确保生殖的工具,也是人类社会延续、保持和谐的执行者。虽然友谊和个人的幸福可能是婚姻的一部分,但它们都不是主要的考虑因素。在古美索不达米亚,有着严格的规定以确保包办婚姻过程的规范。《汉谟拉比法典》规定,如果未来的岳父在同意婚姻后改变主意,求婚者有权要求经济补偿。
包办婚姻在罗马也同样存在。在早期的历史中,即使在当事人缺席的情况下,罗马人也会安排婚姻。后来罗马引进一个限制:包办婚姻只有在缺席方了解情况或者他们随后同意婚姻的安排时,婚约才是有效的。当双方都了解婚约并达到七岁以上,这时就可以给他们包办婚姻。
4、婚姻集市
想象这么一个集市:年轻的女人会被出售给正在寻找配偶的男性。这听起来是不是有点令人震惊?古希腊历史学家希罗多德在他的名著《历史》中记载了这种市场的存在。根据这份史料记载,古巴比伦的每个村庄每年都会举行一次新娘拍卖会。许多适龄结婚的年轻女性会被集中到一群正在寻找配偶的男性面前。妇女会依次卖给出价最高的人。最富有的男人们会为最美丽的年轻新娘相互竞价。而最丑的女人们则会移交给无钱竞争美丽新娘的平民,平民们别无选择,只能接受剩下的女人。
5、偏袒男性
在古代,规范婚姻的法律对女性的约束往往要比对男性管理严格得多。在古以色列,婚前贞操只是对妇女的要求。而在《希伯来圣经》中,不止一次提到男性也需要保持婚前贞操的。同样的,如果妻子被丈夫控告在结婚时不是处女,如果被判有罪,她将面临石刑的风险。如果指控被推翻,男性却不需要承担生命风险:他仅仅会被鞭打,同时被迫支付罚款。
6、 生殖之神:普里阿普斯
在种植园里放置普里阿普斯的画像和雕像以吓退农场的私闯者在古罗马的城市里十分常见,因为普里阿普斯的特征是勃起的巨大男性生殖器。人们相信,生殖之神会对入侵者施以残酷的性虐待作为惩罚。
许多赞颂普里阿普斯的诗作流传至今,其中一些起告诫作用,如:娉婷伊人使我嗔,桃花幽径含丁香;玉树颀人叫我怒,朱唇檀口品玉箫;少艾童子令我恼,雨收后庭瓣沾露。
时至今日,生殖之神的名字演变成了一种疾病的名称一直流传:阴茎持续勃起症(Priapism)。这是一种罕见的疾病,即便没有任何外界刺激,患者的阴茎也会保持异常勃起状态。
7、 印度寡妇
古印度人的信仰中认为,一个忠实称职的好妻子应当与她的亡夫一同而去。当时存在一种叫做娑提(Sati, 或者suttee)的荒诞习俗,即愚昧残忍的殉夫自焚:寡妇或自愿或被迫地跳入火坑,被活活烧死。
此外,殉夫还存在其他形式,比如将寡妇和她丈夫的尸体一同活埋。只是相比于惨无人道的自焚,痛苦程度较低的随葬多是寡妇们自愿的。
19世纪时,一位旅行印度的英国教会传教士威廉·沃德(William Ward)亲眼目睹了一个16岁少女寡妇的随葬仪式。几个在场的英国官员试图劝阻那名年轻寡妇的亲人,但所有人都对此无动于衷,甚至包括她的母亲。尚值青春年华的少女就这样活生生地埋在了土里,而这之后,她的亲戚们神情淡漠地离开了,仿佛一切从未发生。
8、 希伯来的一夫多妻制
《希伯来圣经》关于婚姻制度的多处描述中,揭示了当时实行的一夫多妻制度。一夫多妻在历史早期的希伯来文明中是一种惯例,不过这在上层阶级社会以外并不普及,因为养几个老婆毕竟不是件容易活。
众所周知,国王戴维和所罗门是历史上多配偶制度的狂热拥护者。《圣经》(Bible, 1 Kings 11:3)中提到,所罗门国王的妃子和情妇加起来差不多有1000人。而戴维国王与之相比起来,简直就是个朴素的苦行僧,但也有至少8位夫人。
除此之外,关于多配偶制度还有着更早的记录。在《创世纪》(Genesis, 29:20-29)中有这样的描写:雅各布与他的两个老婆共处了14年婚姻生活。
9、通奸和性行为不检
在古美索不达米亚,依据《汉谟拉比法典》,通奸是一种死罪。如果一个女人被指控通奸罪,那么她和她的情人将会被扔进河里淹死或者被钉在尖桩上刺死。若其丈夫愿意原谅她,她便可活下来,而她的情人也可保留性命。因为当时人们认为,犯了通奸罪的两人就是绑在同一根绳子上的蚱蜢,同生共死。
而在公元前18年的罗马,《尤利法》中关于通奸的部分规定:女人假若对丈夫不忠,一旦被发现可能会被处以死刑,但她的生死决定大权是在她父亲手里,而非她的丈夫。不过同样的,发生外遇行为的两人也将面临相同的命运。
对于雅典人而言,通奸是引起社会激愤的大罪。公元前621年制定的法律里同样提到,通奸者会被判处死刑,但自公元前5世纪开始,死刑逐渐遭到淘汰,违反者所受的惩罚也趋于轻缓,只需交付罚金即可。当然了,对伴侣不忠的行为、性行为上的不检点终究是遭到社会鄙夷和唾弃的。
10、古巴比伦的神圣性交易
巴比伦人崇拜的女神米利塔是司掌丰饶与生育的女神,相当于古希腊神话中爱与美的女神阿佛洛狄忒。当地有个习俗,为表对米利塔的敬仰,所有的巴比伦女人都必须履行神圣的性义务至少一次:在米利塔的圣殿与一名陌生人进行交媾,事后会得到一笔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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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习俗在古希腊著名历史学家希罗多德的史学名著《历史》一书中得到了印证。他在书中写到:(女人们)在神殿外徘徊。一旦来到这里并坐下之后,除非有人在她腿上投掷银币并与其在神殿外进行性交,否则都不能回家。如果女人接受了这枚供奉给女神的银币,那这枚银币就有了神圣的意义。
希罗多德还说,当高挑美丽的女性早早完成了义务的时候,那些缺乏魅力的女性或许等待了很长甚至几年的时间都没能离开,因为没有人对她们感兴趣。
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