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皇帝的影视热还没有完全过去,今天在荧屏上依然见到张铁林、张国立的光辉形象。在他们身上,清朝皇帝简直就是真龙天子,焕发着真理和睿智的光辉。我转而想起我们的专业话题,对于性,清朝的这些统治者是个怎样的态度和观点呢?于是我翻阅了一些资料,惊讶地发现,身边嫔妃成群的清朝皇帝,竟然对臣子臣民实施着严酷的性控制。
清王朝的统治者虽然在民族身份上当时属于异族,但是他们能够很好地异化自己,成为中华大家庭中的一员。他们意识到要巩固统治地位,光靠武力是不行的,还须有软的一手,加强精神上的统治。而儒家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三纲五常一套说教正是有利于巩固统治地位的精神武器。
清朝统治者坐定江山后,意识到程朱理学存天理,灭人欲的理伦主张是控制异族、巩固政权的最好思想武器,而《金瓶梅》、《西厢记》、《牡丹亭》、《肉蒲团》等淫词小说恰恰是亵渎天理,违碍三纲五常的自由思想的载体,于是中央禁令频频而出。
顺治皇帝颁布第一道禁令,严禁刊行琐语淫词,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黄色读物。到了康熙大地的时候,一再重申严禁琐语淫词、淫词小说,议定对小说淫词要严查禁绝,将版本与书一并尽行销毁。
对于贩卖淫秽读物的制造者,惩罚也是很严厉的。严查禁绝后,如不听政府的法令,仍行造作刻印者,当官的要罢官,当老百姓的要挨打流放:系官革职,军民杖一百,流三千里;市场面者杖一百,徒三年。
于是乎,严令重刑,雷厉风行。几乎每个皇帝登陆基后,都有诏谕反复张扬这些禁令,以示自己的严正。而地方官吏为了避免革职,sexstUdy.org则变本加厉,层层加码。其结果不难想象,在这种文化专制主义的禁令下,必然是玉石俱焚,将许多具有社会意义和文学价值的作品统统打入冷宫。
但是,犹如我国十年动乱的时的四人帮一样,实行一种只准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封建特权政策。虽然这些书在社会上查禁非常严格,但是当权人物则不在此列。
清昭梿《啸亭续录》卷一翻书房就记载说:清王朝定鼎后,设翻书房于太和门西廊下,拣旗员中谙习清文者充之……有户曹郎中和素者,翻译绝精,其翻《西厢记》、《金瓶梅》诸书,疏节字句,咸中綮肯,人皆争诵焉。对那些王公贵族、八旗子弟来说,《金瓶梅》并非禁书,而且让人们从汉文翻译成满文,以供公子哥儿阅读,人皆争诵。当时《红楼梦》也作为淫词小说迭遭禁毁,但在清宫内府,《红楼梦》故事的插图公然可以画在墙壁上,慈禧太后就是一个地道的红楼迷。
请看着一系列的名堂吧:全节堂、崇节堂、导节局、清节堂、立贞堂、贞节堂……这是些什么处所?原来,这都是收容留置贞女、节妇的专门机构。如果一个女子婚后丈夫死去,表示坚决守节,不再改嫁的,就可以进入这些处所,由政府或社会养活。节妇、贞女入堂后,不能无故出堂,每春秋二季,由堂筹集京钱一千文以作纸课、雇觅代步之用,派年老仆妇随赴各墓前扫祭。所幸者,这些机构一般规定了女子30岁以上,有坚志守贞决心的方准入堂。也就是说,假如这个女子很年轻,二十几岁丧夫,还是不主张守节的,应该给与一定的重组家庭的机会或权力。如此看来,清朝统治者还是考虑到人性问题的。
然而这种社会舆论作用以及官家的鼓吹作用还是不可低估的,在清朝统治者倡导下,在理学卫道士的鼓吹下,当时的节妇烈女越来越多。譬如在安徽休宁县就有2200多个节烈妇女。这些妇女中有夫亡不嫁、从一而终的,这称为节妇,还有丈夫死后,自己也自尽来表示尽节的,这称为烈妇。甚至还没有结婚的青年女子,未婚夫死了,自己就决定不嫁给别人的,这称为贞女,也叫做望门寡。更甚者,自己还没有出嫁,非婚夫就死了,自己却也不想活了,以自杀表明贞节的,这称为烈女。
例如清光绪年间浙江的《浦江县志》记载了上述各类女性的遭遇:
所谓节妇的例子,是说张一绪的妻子郑氏,刚结婚一年,丈夫就病了。郑氏割自己大腿上的肉祈求神灵护佑,但是丈夫还是死了,年方21岁。郑氏矢志守节,侍奉公婆。自己直到82岁死去,守节长达60余年!
所谓的烈妇的例子,说的是吴祖坦的妻子陈氏,20岁刚刚结婚不到一年,丈夫就病死了。陈氏自然非常悲伤,号痛抢地,竟趁人不备,自己投入池水溺死!
中国的节烈文化,要求妇女为男子(有的只是名义上的丈夫)守节,守得越苦越好,节得越惨烈越佳。死了以后那些卫道士的父母还附掌大叫:死得好,死得好!这样的社会是变相的妇女屠宰场。文/孟宪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