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消息,对于古代的一些性生活混乱很少有人做出了解,其实在古代因为一些封建制度的存在导致很多人都在压迫下做出许多极端的事情,尼姑性生活混乱就是其中一个很好的例子。
尼姑属于一群脱离尘俗、皈依佛门的出家人,理应不再留恋红尘,并与世俗隔绝,在庵院中与青灯、佛卷、木鱼为伴,过一种清修的生活。从明代的史料记载来看,在整个尼姑群体中,确实不乏恪守佛门规矩之人。
赫大卿为人风流俊美,专好的是声色二事。赫大卿在庵内玩弄四位尼姑的同时,却被四位尼姑玩弄的自觉身子困倦,支持不来,思想回家。四位尼姑为了能长久拥有赫大卿,把(赫大卿)头发剃的一丝不存,无奈之下,赫大卿只好做尼姑打扮,住在庵中,昼夜淫乐,最终死在牡丹花下。
尼姑也是人,是人就有七情六欲。武柴人可以还俗,奋进至一代女皇武则天,偶有尼姑做出淫*之举,也情有可原,但是,作为一名受戒的尼姑,偶尔尝尝鲜也就罢了,在把赫大卿折磨的乐也思蜀的时候,本应让赫大卿离去,然而,却抵挡不住性的诱惑。
在佛教经典中,一般称尼姑为优婆夷,民间则俗称师姑。而在明代正统的法律条文或典章制度文书中,则称之为 尼僧或尼姑。如明代的法律条例规定:凡寺观庵院,除见在处所外,不许私自剏建增置,违者杖一百还俗,僧道发边卫充军,尼僧女冠入官为奴。洪武六年(1373)明太祖朱元璋下令,民家女子年未及四十者,不许为尼姑女冠。嘉靖六年(1527)奏准,尼僧道姑,发还原籍出嫁。其庵寺房屋土地,尽数入官。这是官方记载称出家皈依佛教女子为尼僧或尼姑之例。
姑属于一群脱离尘俗、皈依佛门的出家人,理应不再留恋红尘,并与世俗隔绝,在庵院中与青灯、佛卷、木鱼为伴,过一种清修的生活。从明代的史料记载来看,在整个尼姑群体中,确实不在佛教经典中,一般称尼姑为优婆夷,民间则俗称师姑。而在明代正统的法律条文或典章制度文书中,则称之为尼僧或尼姑。如明代的法律条例规定:凡寺观庵院,除见在处所外,不许私自剏建增置,违者杖一百还俗,僧道发边卫充军,尼僧女冠入官为奴。洪武六年(1373) 明太祖朱元璋下令,民家女子年未及四十者,不许为尼姑女冠。嘉靖六年(1527)奏准,尼僧道姑,发还原籍出嫁。其庵寺房屋土地,尽数入官。这是官方记载称出家皈依佛教女子为尼僧或尼姑之例。
尼姑属于一群脱离尘俗、皈依佛门的出家人,理应不再留恋红尘,并与世俗隔绝,在庵院中与青灯、佛卷、木鱼为伴,过一种清修的生活。从明代的史料记载来看,在整个尼姑群体中,确实不乏恪守佛门规矩之人。
值得注意的是,明代儒佛道三教合流思想的盛行,乃至佛教的世俗化,③无疑对尼姑的清修生活造成很大的冲击,随之而来的则是尼姑不再局蹐于庵院一隅,而是走出庵院,进入民间,与民间闺房女子或家庭妇女结缘,进而成为民间妇女与外界交通的媒介。更有甚者,尼姑在与世俗民间交往的过程中,恋世情结日深,宗教情感日淡,进而出现了超脱佛门樊篱的淫尼。这不仅是明代宗教史上的新动向,更是明代社会演进历程中出现的新的历史转向。
一、尼姑出家:逃避还是宗教虔诚
在论及尼姑出家原因之前,不妨将明代官方对尼姑出家年龄所作的规定稍作梳理。关于女子出家为尼的年龄,明代的法律作了基本的规定,并与男子出家为僧的年龄限制大有差别。洪武六年(1373)明太祖朱元璋下令,民家女子年未及四十者,不许为尼姑女冠。建文三年(1401),更是将女子出家的年龄上升到59岁。
与此相应,明朝廷对男子出家的年龄限制却大有不同。如洪武二十二年,明太祖朱元璋下令,民年二十以上者,不许为僧。换言之,男子出家必须是在20岁以下。这是要求幼年或少年方可出家为僧。这种在年龄上的两反规定,究其用意而言,显然就是为了使尼姑、僧人能安于清修,并保持佛门庵院的宗教纯洁性。
需要引起关注的是,自明代正统以后,出家为尼者已不再遵守朝廷的法律规定。如在北京的一些寺庙中,私自剃度为尼的妇女日渐增多。根据史料的记载,这些妇女有因不睦六亲,弃背父母夫男,公然削发为尼。可见,其中女尼的来源,既有已婚的妇女,亦有未婚的少女。究其出家的原因,显然很多是因为家庭内的矛盾。每当遇到令节或每月的朔望,她们在寺院内传经说法,诱引男妇,动以千计,夜聚晓散
在说到尼姑的来源及其出家的原因之前,不妨对整个僧侣集团的出家原因稍作探讨。清初人尤侗论僧尼出家的原因道:今日僧尼,几半天下。然度其初心,愿不及此。其高者惑于福慧之说,下者谓饥寒驱迫,不得已而出此。或幼小无知,父母强而使之,及其中道而悔,无可如何者多矣。
从上面的阐述不难发现,僧尼出家,大多不是出于初心,而是一种被迫或无奈之举,显然缺乏纯真的宗教虔诚情感。如果转而分析尼姑出家的原因,那么明末清初人陆衡所作的分析也堪称一针见血。他说:每见人家妇女,或丧夫,或无子,即有夫有子,而别有不得已,辄忿然出家,薙去其发。
这就是说,在出家为尼的群体中,多为丧夫或无子的妇女。至于那些有夫有子的妇女出家,她们的出家当然有其不得已之处,只好忿然出家。一句忿然出家,更是道出了其逃避家庭或世俗的心态。当然,节妇、贞女出家为尼更是当时的世风。
正如陆衡所言:女子不幸而失所,天不再醮,礼也……尝有缙绅之家,许嫁而未婚者,偶值其变,父母翁姑好名,高谈守节,强其女从之,非不传誉一时,其如青春难度,白日无聊,每借焚修之计,以出家为上策。未几而祝发矣,未几而尼姑为伴伍矣,未几而参善知识矣,名刹听讲,禅房卧宿,肆焉无忌。女子丧夫,朝廷的礼教要求其守节,这就是所谓的节妇。许嫁而未婚,未婚夫一死,也被迫守节,这就是所谓的贞女。尽管这种守节的行为可以为家庭乃至自己带来一时的虚名,但时日一久,青春难度,白日无聊,最好的结局就是遁入空门。
妇女为了守节而出家为尼,在当时的史料中可以得到广泛的印证,试举三例如下:其一,苏州府吴江县有一座守贞庵,在震泽镇观音桥内。明隆庆年间,巡宰杨忠之妻节妇毛氏建。据吴名函《隆庆庚午守贞庵建观音阁碑记》云:忠,武林人。在任病亡。其妻毛氏哀毁过礼,结庐矢志,事死如生,依倚为尼,而居者焚修日盛。
其二,苏州府昆山县灵峙庵,旧名水月庵,明万历末年念印禅师开山。念印禅师,是举人傅冲之妹,归有光之儿媳。傅氏年19而寡,于是剃发径山,募置马园蔬圃为兰若,初构三楹,继建禅堂、韦驮殿、净业楼、二桂堂。崇祯十五年(1642)示寂,塔葬于放生池北。念印禅师有弟子三人,均为士大夫家族女子。一位是顾文康公六世孙女,字仁风;一位是张泰符女,字无歇,一位是钱约斋女,字妙光。
其三,苏州府昆山县胜莲庵,在许墓塘北。顺治初年,无歇恒禅师所建。无歇禅师,张泰符的长女,嫁给诸生戴襄,进士徐扬贡元配之母。崇祯九年戴襄死,张氏成为守节的寡妇。崇祯十七年,明朝灭亡,张氏弃俗出家,传律华山,嗣法灵隐,以禅律教诫尼众,其道行为诸方所推重。无歇禅师即上文提到的念印禅师的弟子。胜莲庵原本为无歇禅师外祖.
当然,在明代的尼姑中确实存在着一些抱有宗教虔诚而出家者,明代名僧莲池大师的妻子汤氏即为一例。莲池大师是晚明佛教界的一代高僧,他的出家时间可以追溯到嘉靖四十四年(1565)。
莲池夙志方外,鉴于父母尚在,不敢离而出家。父母双亡之后,就力酬所愿,当时其妻子汤氏才19岁。再加之前面的儿子殇亡,为此忆子舆之规,疑未决。莲池已而念风灯石火,时不我延,毅然薙染出家。他的妻子汤氏则回到娘家,与自己的母亲生活在一起,斋戒禅诵。不久,其母亡故,汤氏孑然寡居。当时同族之人替她立后嗣,最后选中三侄文彬。不久,汤氏亦脱簪珥为尼僧。出家之前,对嗣子文彬说:兹无所事,后不后我,固无害。彼生而养,死而服、而殡、而祭,世法也。吾学佛,存资钵衲,殁归(门中者)维耳,夫何求哉!为此,将所有田产房屋散给群侄,而将自己的住宅分给嗣子文彬。至于汤氏自己,则从邻僦舍,绳枢蓬门,夕灯晨香,阒如也。汤氏出家为尼之后,法名袾锦,与莲池一同师从关中南五台性天和尚。
上面的这段史料记载已基本道出了下面的信息,即汤氏出家,虽因其丈夫出家而成为事实上的寡妇,但从中亦可看出她自己在宗教情感上的觉悟,当然亦与莲池大师的熏染不无关系。
在明代的官方法律条文中,对尼姑犯奸有惩治条例。如弘治七年(1494),明孝宗下令,僧道尼姑女冠有犯奸宣淫者,就于本寺门首枷号一个月,满日发落。即使如此,在明代的女尼中,还是出现了与世间俗人私通的现象。如饶州有一女尼,与士人张生私通,最后还嫁给了张生。有人专门就此事赠一诗,云:短发蓬松绿未匀,袈裟脱却着红裙。于今嫁与张郎去,羸得僧敲月下门。
何以会出现这种现象?究其原因,有些尼寺,本来就是贵族家庭姬妾出家之处,这些大家族出来的削发之尼,难免尘根不断,甚至做出与人淫乱的丑事。如北京英国公宅东有一尼姑庵,就是他家退闲姬妾出家之处,门禁相当严慎,一般之人也不敢进入。但并非所有的尼寺都有如此严厉的门禁,有些也并不禁止一般男子进入礼拜。这些男子进入尼寺之后,就不免为里面那些不安分的尼姑所惑,甚至被人养在寺中,直至死亡。
这决不是虚言,完全可以拿发生在永乐与天顺年间的两件事情加以证实。永乐年间,有工匠在修理一座尼寺时,在寺里发现了缠棕帽,帽上还有水晶缨珠。工匠就将寺中所得之珠拿到市上出售,被主家发现而告到衙门。官*员在审问此案时,问工匠珠子的来处,工匠就如实交代,才知有一少年因为偷入尼寺,而为纵欲尼姑所留,最后死于色欲。为了隐瞒事实,尸体无法运到外面,就只好将其肢解,埋在墙下。
又天顺年间,常熟有一位到京城参加会试的举人,闲来出游,七天没有回家,无人知道他去了哪里。其实,也是到了一所尼寺,被群尼所留。每天早上,尼姑开门出去,到了晚上再偷偷携带酒肴回到寺中,与这位举人饮酒取乐,所以根本无人知晓。一天,举人起了惧怕之心,于是跳墙出来,已是臞然一躯矣,身子瘦得令人难以相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