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都知道,在中国古代有男人三妻四妾的性风俗,只要有条件的男人基本上都会迎娶四五个女子,既然古代男人三妻四妾都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女人多男人少,那么性生活就需要一定的规矩,要不厚此薄彼容易导致"世界大战"。今天我们来看看,古代的性生活是怎么安排的。
妾的身份
妾的亲属根本不能列入丈夫家的姻亲之内,就连妾所生的子女(即庶出),也必须认正式妻子为嫡母,而生身母亲只能为庶母。这样,妾所生的子女是少爷、小姐,而妾的身份是奴隶;妾称自己的子女为少爷、小姐,她的亲生子女只呼其为姨娘。
妾的悲哀
在与丈夫的关系中,如果说夫为妻纲,夫妻之间本来就不平等,那么,妾与丈夫的关系就更不平等了。对于妾,丈夫可随意处置,或打骂,或遣逐,甚至把妾杀了,《唐律》、《宋律》也只是处以流刑。《清律》处罚更轻,只是杖一百,徒三年。但如果妾打骂丈夫,则处罚得比妻打骂丈夫严得多,骂夫,杖八十。如果打夫,不问有伤无伤,俱徒一年或一年半。
妾的地位
在家中,妻可以使唤妾,打骂妾,而妾不得有侵犯妻子的行为,妾犯妻与妾犯夫同罪。因此妾在宗法制家庭中是没有什么权利的,名分上是主子,实际上与奴隶无异。但是,一般来说,为夫家生育过子女的,其在家庭中的身份、地位、权利往往会随之提高。此外,视门第、家主的教养等的不同,妾的权益也因之而异,往往在妻、妾与丈夫之间产生一种微妙的关系,有的时候丈夫与妻子更没有什么感情所言,而丈夫与妾的感情就和现在男人与小三的感情,有的时候甚好,但是现在小三是不被社会和法律所认可的,但是妾在古代是认可的。
妾的责任
由于古代娶妾的目的是为了传宗接代,因此,丈夫对妾负有满足其生理需求的义务,如果一个男子娶了妾,而不能经常与她发生放肆关系,那么,这个男子会受到谴责。如果妻子不在,妾不得与丈夫通宵相守,必须在房事完毕后即离去。而丈夫的性生活义务只有到六十岁以上才停止。
妾的待遇
在一夫多妻制的家庭中,性关系的平衡极为重要,得宠与失宠时时会引发家庭矛盾,而对于妾来说,唯有性生活,她们是与妻子一样享有权利的,并且,由于负有生育的职责,她们比妻子更优越,能时常与丈夫接触共宿。然而,古代妇女整天守在屋里,她们的丈夫不论做官还是经商,他们几乎整天都在外面忙于事务,能住家的机会不多,因此,妻妾们把能否得到丈夫的抚爱看成最重要的事,为了避免由此引起的纷争,古代的许多"家训"都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