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对爱情的渴望是亘古不变的,但在两个人的恋爱中要是发生了一些非常不愉快的情况就应该主动做个了断了,那在什么情况下就可以长痛不如短痛呢?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1、在你们的恋爱关系中,总是令你怀疑自己。
2、他常常让你感觉到,你在和他前女友竞争。
3、他对全世界隐瞒你的存在,因为你们在一起时,他才刚刚和别人分手两个月,担心别人对他有不好的评价。
4、他不想让前任知道你的存在。
5、在这段感情中,你常常有这样的感觉,是我错了。
6、他爱许诺,却从不兑现,还总是为自己找借口(或者让你为他辩解)。
7、他总是把上一段感情的结束归咎于前任,而不承认自己有错。
8、他称你为疯子或偏执狂,贬低或侮辱你。
9、你们经常激烈地争吵,而他总是以离开相威胁。
10、他只有在人前才对你好,却常常留你在深夜独自啜泣。
造成分手的原因大致有几种?
1、缺乏信任;2、冲突太多;3、不安全感;4、恋爱的原因不明确;5、因为寂寞而谈恋爱;6、跳过重要的步骤直接恋爱,一般正常的恋爱步骤:了解对方,成为好朋友,最终恋爱。但是我们通常会跳过最重要的步骤(第一步和第二步),比如是因为某人的长相而谈恋爱,这样由于恋爱的根基很弱,最终的结果都会很消极。
要是你没有那么喜欢他(她),请不要强求恋情不改变。男女双方想要维持更长时间的交往,对于自己这个角色应该有的权利,应该承担的义务,必须要了如指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