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敦煌发现的资料中,对唐人结婚的最佳年龄的说法很多,对于男子,有说十五,有说二十;对于女子,有说十五,有说十六,还有说十七、十八、十九的。这主要是因为唐代在各个时期对婚龄的规定不一致,所以影响到民间婚俗的变化。
例如,唐太宗时规定男年二十、女年十五以上申以婚媾,令其好合。所以《降魔变文》说:吾今家无所乏,国内称尊,小子未婚冠,理须及时就礼。古代男子二十岁行冠礼,女子十五而笄,这是符合唐太宗时的婚龄规定的。又如《秋胡》中说:郎君,儿生非是家人,死非家鬼。虽门望之主,不是耶(爷)娘检校之人,寄养十五年,终有离心之意。女生外向,千里随夫,今日属配郎君,好恶听从处分。秋胡妻十五岁嫁给秋胡,也合乎唐太宗规定的年龄。
唐玄宗则在开元二十一年(公元734年)下诏:男年十五,女年十三以上听婚嫁。所以《董永变文》云:当感先贤说董永,年登十五二亲亡……直至三日覆墓了,拜辞父母几田常。父母见儿拜辞次,愿儿身健早归乡。又辞东邻及西舍,便进前程数里强。路逢女人来委问,此个郎君住何方?……不起人微同千载,便与相遂事阿郎。这里描写的是十五岁的董永娶了天帝之女,正符合唐玄宗规定的年龄。
到了唐代宗时期,情况又有所不同。国家经安史之乱后,风雨飘摇,社会动荡,婚期多有推迟,战乱造成婚龄的增大。所以白居易的《赠女诗》云:三十男有室,二十女有归。《韩朋赋》云:忆母独住,胡娶贤妻,成功素女,始年十七,名曰贞夫。还有比婚龄十七岁更大的姑娘,如《搜神记》云:只道娶妻,本不知迎处,……霍遂入房中,见一女子,年可十八九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