媵制的起源很早,它是原始社会的族外婚向对偶婚演变中的一种过渡形式,即与长期结婚的男性有权把她的达到一定年龄的姊妹也娶为妻。《尸子》书中推测尧嫁二女于舜是媵制,妻之以皇,媵之以英,其说大致可信。媵制是指一个女子出嫁,须同姓品侄和奴仆随嫁。《仅礼·婚礼》注曰:古者嫁女必以侄品从,谓之媵。《易·归妹》云:归妹以品,跛能履,征吉。认为媵制如同跛脚,尚能穿鞋行走,是件好事情。
春秋时期,各国统治者实行媵制。如《诗经·大雅·韩奕》:韩侯娶妻……诸品从之。又《豳风·七月》中的女心伤悲,殆及公子同归,也是说的媵婚。《诗经》中将归字解为出嫁的诗约有15首。清人王先谦、姚际恒释公子为豳公的女儿。诗的大意是,少女们在采桑时忽然心里悲伤起来,恐怕被女公子带去陪嫁。进入战国,因为社会制度发生巨大变化,媵制随之没落。后世有妻死,由妻妹续弦的婚俗,就是媵制的遗孑。
妾就是所谓小妻、侧室、偏房。《谷梁传·僖公九年》:毋为妾为妻。《汇苑》:妾,接也,言得接见君子而不得伉俪也。妾一般都是来自身分较低贱的女子,《礼记·坊记·郑笺》云:妾合买者,以其贱同于公物也。
此外,凡是未经明媒正娶的女子,也称为妾。《礼记·内则》认为奔者为妾。她们遭受社会的歧视,父母国人皆贱之。
媵、妾制的产生虽然有其一定的历史原因,但由于它是一种十分不合理的婚姻制度,所以很早就有人主张革除它。如《易经·革卦》彖曰:水火相息。二女同居,其志不相得,曰革。但是这种微弱的呼声在当时并没有多大的作用,更难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