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古代中国对待女人的忠贞有着令人难以想象的苛刻要求。别说婚外情亦或者出轨戴绿帽甚至与同性自慰这样的荒唐剧情,就连陌生男女之间见个面也备受社会舆论压力,古人所说男女之间授受不亲、女子深闺方为德就是真实写照。迫于贞洁观的巨大压力,寡妇们也只能望性兴叹,难奈的寂寞和感情的饥渴,无时无刻不在折磨着她们,导致形成了中国历史上一个非正常人格的特殊人群。
为了排解和宣泄人性最基本的欲望,寡妇们曾经挣扎过、抗争过。在那无数个寂寞的深夜里,她们悲伤地哭泣着、思考着,为自己的不幸而流泪,为自己的未来而规划,采取了种种办法,来抵御身体最深处的痛苦。
古代寡妇采取了种种办法,来抵御身体最深处的痛苦。尽管她们解决性饥渴的方式可能有些出格,有的人甚至不惜借助于非常规手段来排解肉体难耐的欲火,但谁又能体会寡妇们处于那个时代的无奈和酸楚,理解她们的自虐和出格,聆听她们的呐喊和控诉呢?
第一招,欲望转移,即把床帏欲望转化为创业欲望,从而获得个人满足感。
据史籍记载,先秦时有位著名的寡妇叫清,丈夫英年早逝,遂独自掌管家业。按说,在那个时代,寡妇改嫁是可以被社会允许的,但寡妇清没有改嫁,而是极力压抑自己并成功地实现了欲望转移,苦心经营夫家的采矿业,积聚了数不清的资财,成为一方首富,更至僮仆千人。连千古一帝秦始皇也十分看重她,为她树碑立传,尊其为贞妇。
无独有偶,在清朝乾隆年间也有一名寡妇采取欲望转移法登上富豪榜的。据《高密县志》记载,乾隆时高密县寡妇傅单氏守节31年,持家有成,以致家业五倍于原产,成为远近闻名的女富豪、女强人。
第二招,以毒攻毒,即通过自残身体获得疼痛感,来抵充欲望的空虚,实现形式上的宣泄。
在明清野史里,经常可以读到这样的文字,某某寡妇为表明守节的决心,往往截发、断指,被时人称道。比如,《广州府志》曾记载过一件发生在明嘉靖年间的事情,寡妇李俞氏安于室多年(注意是多年),家族人等常怀疑她与邻村某男有染。在一次家庭会议上,李俞氏终于愤怒了,她伸出手给大家看,众人皆瞠目结舌,原来十个指头都成了断指。
实际上,这些文字记载显然是出于宣传贞洁观的需要,并未从人性的角度来理解寡妇的痛苦。这位李俞氏连断十指,绝非一日所为,利用痛感来宣泄欲望,也不是她的发明。早在春秋时期,魏国有寡妇名裘玉者,就曾用刀子削其大腿,并生啖之,以发泄来自灵魂深处的寂寞感。现在有不少女孩子在情感失败之后,也喜欢用烟头烫自己的手臂,大概也是如此。
第三招,器具自慰,即用器械深入性器,实现满足感。
从现在出土的女用自慰器具来看,女性的自慰史是很长的,而且大多属于寡妇的专利,有夫之妇应该不需要。寡妇自慰的器具种类繁多,用材也让人大开眼界,有青铜、白玉,甚至还有用石头的,可谓五花八门。在这方面,寡妇们充分发挥了自己的聪明才智,自己动手,搞发明创造。比如,有一种木制的类似阳具的自慰器具,做工精巧,形式逼真,可以放入平常睡觉的枕头中,便于方便取用,想来也是十分有趣。由于器具自慰可以隐秘进行,又不会招致失节的非议,所以,成为许多寡妇宣泄欲望的首选。
顺便说一句,古代寡妇是不会选择黄瓜或者香蕉的,因为这两玩意传入中国的时间并不长。
第四招,冒死改嫁,找一个合法丈夫。
之所以用冒死二字,是因为古代寡妇改嫁属于非主流,特别宋代以后,进入明清两代,寡妇改嫁是需要性命相搏的,一旦改嫁不成功,将面临浸猪笼溺死或者被活活打死的命运。
如明景泰年间,河北有寡妇不安于室,试图再嫁,其家族以此为耻,族长率领族人合群以殴杀之,真是极端的残忍。寡妇再嫁,在风气开放的唐朝,不算什么难事,但在明清理学盛行的年代,确实比登天还难。所谓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聪明的寡妇还是有的,她们努力寻找可以托付终身的男人,在家族里上下活动,赢得同情和支持,最终实现了合法改嫁的目的。
据《无锡县志》记载,有寡妇齐王氏公然违背《礼记》中寡妇不夜哭的教条,经常在夜间大哭大闹,搞得四邻不安。夫家无奈,只好问她到底想怎么样。原来齐王氏早与家奴陈二有私情,随即提出条件,只要允许她与陈二结为夫妻,就拉倒,否则,继续闹腾。这是一桩合法婚姻就这样产生了。
第五招,通奸偷人,找野汉子聊解饥渴。
寡妇偷汉子,在古代为人所不耻,有些像今天的花边新闻一样,经常被好事者记载于文字。《清稗类钞》里有这样一件事:秀才赵蓉江受聘到东城寡妇陆氏家教书。一天晚上,赵蓉江正在读书,陆氏敲门说:先生一个人睡很孤独,今晚风月很好,就让我为你陪睡吧。先不论陆氏的行为是否道德,但她表现出一名正常女性对性的渴求,这正是当时多数寡妇强烈性需求的有力见证。
像《水浒传》里的潘金莲和潘巧云等人,有老公还去偷汉子,与寡妇偷汉子有着本质区别。赵炎认为,前者应该归为淫荡,受到谴责;后者实出于无奈,应该得到宽容
第六招,同性之恋,小姐与婢女之间磨镜
由于中国古代女性封闭式的生活,女子大多只限于在女眷、婢女间活动,由此,女性同性恋的现象各代都有,有的是上流社会的以精神恋为主的同性恋,如小姐与婢女之间、女友之间等。如明代作家李渔的剧本《怜香伴》中,就描述了一则女子同性恋的故事。它说的是少女石云笺谒庙,遇见一个聪慧美丽的姑娘,名叫语花。她们彼此倾心相爱。石云笺向语花许诺,要想方设法让其丈夫纳她为妾,两人可以长期在一起,后来,果然如愿以偿。
古代许多小说和史书中,对女子同性恋存在容忍甚至赞赏的观念,人们认为女子同性恋是闺阁中必然存在的习俗,只要不触犯男女之大防,女子之间相恋无伤大雅。还有,在类似《红楼梦》这样的古典精华中,也记述了不少同性恋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