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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缠足资料——缠足由来和发展过程

  在人类多姿多彩的性爱生活里,有一种类型被称为恋足。恋足者认为女性最性感的部位在于脚部,崇拜和把玩一双秀足,能获得最大的性满足。有些学者把恋足行为归为性变态。我觉得,女人一双美丽的脚,和美丽的肩膀、脖颈一样,可以惹人喜爱,充满性感。我不喜欢使用"变态"这个词,因为它意味着存在一种所谓的正常或正确,并且假定我们的智慧能够辨别它们。凭什么断定乳房崇拜就比脚崇拜更正常?不过我同意,如果人们喜欢的是一双畸形的脚,而且非畸形不喜欢的话,那的确够得上变态。

  这样我还是把数十亿人的趣味当成了变态。我指的是缠足。缠足风俗在中国流行了差不多一千年,在四五十个世代里,中国人认为自然长成的天足存在着严重缺陷,于是自己动手,重新设计和塑造它。

  许多事物,我们以为是人类的本性,其实只是文化。当西方传教士初来中国,到处是缠足的女子,他们一定会深信不疑,认为每一个中国人都有恋足的天性。现在,我们看看身边的现代女子,她们最关心的问题已经替换为胸,整形隆胸的已不再少数,似乎也有和缠足有殊途同归的地方。可以说,今天的多数中国人忽略了女人的脚。文化的迁移是如此辽远,我们甚至难于理解,我们的祖辈怎么会为那毫无美感的三寸金莲如痴若狂?

缠足图片

  缠足的起源什么时候开始的

  唐以前的中国女人是不缠足的。谢灵运的诗说:"可怜谁家妇,缘流洗素足。"李白诗:"一双金齿履,两足白如霜。"他们都能欣赏到女人的赤脚,足见当时还没有缠足之俗。《南唐书》写小周后和李后主私通,"手提金履,刬袜潜来"。李煜自己就是大词人,他的描写更加美丽:"刬袜步香阶,手提金履鞋。"手提鞋子,穿袜步行的,肯定不会是缠足女子。

  比较流行的意见,大都同意《墨庄漫录》所说的缠足始于五代南唐,这位李后主的宫中。李煜有位叫窅娘的宫嫔,纤丽善舞,"以帛绕脚,令纤小屈上作新月状"。清人袁枚写了篇《缠足谈》的文章,支持这种观点。从北宋开始,缠足的文献记载时有所见。苏东坡写过《咏足》,其云"偷穿宫样稳,并立双趺困;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是存世最早一首描写小脚的词。由这位大诗人开缠足文学之先河,真是无上的荣耀。南宋迁都临安(今杭州),缠足已经在上层社会流行开来,按《艺林伐山》的说法,杭州妓女的缠足,便从良家女子那里学来:"行都妓女皆穿窄袜弓鞋如良人。"又按《枫窗小牍》:"汴京闺阁,宣和以后花鞋弓履,金虏中闺饰复尔。"那么不但汉人,甚至北方的女真族女子也开始缠足了。华夏文明的确厉害,跟汉人打打杀杀若干年,强悍落后的少数民族立马学会了欣赏时尚。《烬余录》说,金兵劫掠苏州,将未缠足和生育过的汉族女子进行屠戮,惟独抢走年轻未育的缠足女子。他们的趣味和他们的敌人相仿。后来,蒙古人在中国建立元朝,也颇能欣赏缠足之妙。有时,皇帝甚至出题,让臣子作关于缠足的诗歌,例如李炯的应制诗《舞姬脱鞋吟》,极力状写"金莲窄小不堪行"的情态。

  缠足的发展过程

  到了明代,缠足之风大盛。明人胡应麟道:"至足之弓小,今五尺童子,咸之艳羡。"朱元璋将不共戴天的仇人张士城的旧部编为丐户,男不许读书,女不许缠足。不得缠足竟成了一种惩罚。这个时代,小脚的审美变得精致。宋代的小脚,就目前出土的女鞋实物看,大多在4寸以上。然而明人将三寸金莲的口号深入人心,成为普遍的标准。"猩红软鞋三寸整"、"帘前三寸弓鞋露",脚不但讲究小,还讲究弓。尤其要紧的是,小脚也有了著名产地。山西大同与河北宣德府的女子脚缠得最好,举国瞩目,明武宗经常去那里选美。

  满洲人反对缠足,屡屡严禁。他们成功地让汉族男子剃去了顶发,编起辫子,对于汉族女子的缠足习俗却毫无办法。最后,他们只做到了约束旗人妇女保持一双天足。清代的缠足运动在当局的反对声中登峰造极,超迈前朝。其标志不仅在于脚越缠越小(有些甚至不足三寸),还在于越缠越讲究(有理论,提出了小、瘦、尖、弯、香、软、正七字诀),越缠越普及(无远弗届,遍及神州)。小脚成为衡量女性美最重要的指标。脚小便称佳人,头面美丽足下不行的女子,被人嘲讽为半截美人。接着,时候来到晚清,西方思潮涌入中国,缠足开始受到抨击。民国年间,这一延续千年的独特传统基本废止。

  小脚一旦缠成,定型,便得终身缠之。可怜最后这代缠足女人,没享受缠足的任何好处,又碰上不得不放足的年代。缠成之足,一旦失去裹脚布,便寸步难行,据说比当初缠足还痛苦。玉琴女士放足半月,"因骨骼已断,毫无功效,反益痛苦,不得已复仍其旧"。孟女士的丈夫劝她放足,她回答说:"吾脚只能受屈弯之苦,不能重罹搬直活罪。"当时的放足压力很大,许多女人又遭受了将小脚"搬直"的活罪。

  近代的天足运动

  近代的天足运动,利用的并非传统思想资源。首先是外国传教士对女子缠足现象予以抨击,指出缠足是"自伤肢体","无故而加以荆刖之刑"。1874年,约翰·迈克高望牧师在厦门召开反缠足会议,参加者有60多名妇女,决定设立中国第一个反缠足组织"天足会"。接着,耶稣会传教士立德夫人也创办了天足会。教会组织印行了大量反对缠足的宣传品。这些活动影响了中国进步知识分子,康有为和梁启超等人在广州、上海等地纷纷创立天足会。天足会章程约定,会员所生女子不得缠足,所生男子不得娶缠足之女,会中同志,可互通婚姻。由于解决了天足女子的婚嫁顾虑,加上梁启超、林琴南、黄遵宪等文化名流大力倡导,天足运动声势浩大,得到全国各地的热烈响应。民国成立伊始,临时大总统孙中山就通令各省劝禁缠足,风俗一变,天足成为时尚。民国年间的禁缠足工作有时失之野蛮,发生过多起当街解去裹脚布,妇女羞愤自杀的事件。许多地方以解裹脚布的多少作为县长考勤指标。

  现在还有不少人忌讳提到缠足。导演张艺谋拍电影涉及小脚,作家冯骥才写小说《三寸金莲》,都被人批评为展览丑恶。其实,忌讳丑恶才是最丑恶的一种现象。谈论缠足一点不可怕,可怕的总有许多人希望我们失去历史。

  中国最后一代缠足妇女为移风易俗付出了最大的代价,她们替后人忍受了所有疼痛。我们知道,许多现代文化名人,如鲁迅、沙汀都和他们的小脚前妻分道扬镳。一种维系千年的习俗猝然斩断,伤口一定流出殷红的血。总有人处于刀口,任何一种新信仰都需要祭礼。如果我们偶尔想起,应当心存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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