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以为,缠足是为了便于男性压迫女性,那么,怎么解释母亲积极扮演帮凶的角色,配合男性迫害自己的女儿?在缠足的代际传承方面,母亲的体验总是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还有人主张缠足便于约束女性严守贞操,我注意到一个奇怪的事例:按元人白珽《湛渊静语》所说,中国最严厉的道德家,说过"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的程颐,他的六代孙程淮一支,"居池阳,妇女不缠足,不贯耳,至今守之。"如果缠足对妇女守节有那么大的用处,理学世家怎么会拒绝呢?
李荣楣《中国妇女缠足史谭》一口气列出七种观点:1、男女有别;2、区分贵贱;3、保持种族特风;4、取悦男子;5、约束女性;6、易守贞操;7、利于婚配。
我觉得,最让人信服的,还是取悦男子之说。缠足的根本理由乃是基于性的目的,将一双正常的脚改造得更有色情意味,美国汉学家费正清恰当地称之为"一个颇为重大的色情发明"。
上古的文学作品里,女人的脚还被人忽略。《诗经·硕人》描写了女人的手、皮肤、脖子、牙齿、眉毛等,就是不写脚。直到唐代,一千年间,歌咏女性脚部之美的诗句屈指可数。自从女人缠足之后,咏叹女足的诗词迅速增多。宋代除了苏东坡的《咏足》外,著名的还有刘改之的词《咏美人足》,张元干的词《春光好》。元代萨都剌有诗《咏绣鞋》,元杂剧《西厢记》,张生见到崔莺莺,想念的不止是她的眉眼,更被"翠裙鸳绣金莲小"、"动人处弓鞋凤头窄"勾引得失魂落魄。这里提到的都是宋元时期一流文人对女人小脚的兴趣。明清以后,对女人的形象描写,不提金莲就算偷懒。吟咏金莲的诗词,那就该以浩如烟海来形容了。
玩莲与赏莲变成了房闱之乐,除了妻妾,可供玩弄的还有妓女之足。莲迷们对金莲的兴趣有时超过了性行为。有人总结出欣赏小脚的九种境界:三上(掌上、肩上、秋千上)三中(被中、灯中、雪中)和三下(帘下、屏下、篱下)。我们且看风流才子唐伯虎是如何赏玩一对金莲的:"第一娇娃,金莲最佳,看凤头一对堪垮。例如明代何元朗到苏州,袖中就掏出南院王赛玉的弓鞋一只,出以行酒,王凤洲为此作长歌,其中云:"手持此物行客酒,欲客齿颊生莲花。"《品花宝鉴》里,公子哥儿们在妓院吃花酒,席间也以妓鞋行酒。关于小脚在性生活中的作用,明清小说多有描述。
当中国缠足全盛时期,许多地方出现了赛脚会,又叫小脚会、亮脚会等等,相当于今天的选美。平时深藏不露的小脚,这时集体亮相,任人论足。如果年轻女子不肯参与,无异于自惭形秽,欲盖弥彰。舆论压力是很大的。
最著名的赛脚会在山西大同。相传,大同赛脚会始于明正德年间,每年六月初六的庙会举行。大同有十二大寺庙,各庙轮值承办。届时,弓弯纤纤的小脚从各地赶来,在会场显露出来,一斗短长。比赛经过初选,再行评比,最后公决出前三名。当选女子视之为莫大荣幸,名声鹊起,这对日后找个好婆家十分有益。大同小脚在全国闻名,与该地的赛脚会之成功关系很大。民国年间,阎锡山严禁缠足,派兵封锁庙会,女子们纷纷当家门而坐,把一双纤足伸出门帘,让游客观赏品评,甚至手握,莲迷们据此予以颁奖。可见当地缠足传统之深厚。
按照高洪兴《缠足史》的叙述,除了大同,全国比较重要的赛脚会还有:山西太原、运城,河北宣化、蔚州、武安、邯郸,甘肃兰州、陇东,内蒙古丰镇,河南汝州,广西横州,云南通海等。有些人更认为,北方的各种庙会,女子竞相修饰纤足,夸示人前,无不具有赛脚会的性质。各地赛脚会的形成,表明缠足风俗在民间已经制度化,缠足活动高度发达。
清代的小脚理论百花齐放。流行最广的是小、瘦、尖、弯、香、软、正七字诀。
寸心《金莲美》又提出续七字(窄薄轻柔俏折凹)和益七字(光滑细腻白嫩甜)。燕贤《小足谈》提出金莲"廿美":瘦小香软尖、轻巧正贴弯、刚折削平温、稳玉敛匀干。知莲《莲藻》则把金莲之美分为形之美、质之美、姿之美、神之美。我们只以为小脚越小越好,这就外行了。李渔批评那些脚小之至寸步难行的"抱小姐",称她们为泥塑美人,与刖足无异,不值钱;最好的小脚是小而无累,能走路。方绚也说最好的小脚是"秾纤得中,修短合度"。莲迷们普遍认为,好小脚犹如好诗词,要有神韵。而神韵,那可是极玄妙的一个术语。
现代作家一边倒地批判小脚丑陋,一个例外是林语堂。许多年前读他的小说《京华烟云》,注意到他将小脚写得很美。书中,木兰的父亲受了梁启超的影响,不让木兰缠足。当木兰看到桂姐那双裹得整整齐齐的小脚时,羡慕不已。看得出来,林语堂骨子里怀念小脚。他能体会小脚之神韵。
近代的天足运动,利用的并非传统思想资源。
首先是外国传教士对女子缠足现象予以抨击,指出缠足是"自伤肢体","无故而加以荆刖之刑"。1874年,约翰·迈克高望牧师在厦门召开反缠足会议,参加者有60多名妇女,决定设立中国第一个反缠足组织"天足会"。接着,耶稣会传教士立德夫人也创办了天足会。教会组织印行了大量反对缠足的宣传品。这些活动影响了中国进步知识分子,康有为和梁启超等人在广州、上海等地纷纷创立天足会。天足会章程约定,会员所生女子不得缠足,所生男子不得娶缠足之女,会中同志,可互通婚姻。由于解决了天足女子的婚嫁顾虑,加上梁启超、林琴南、黄遵宪等文化名流大力倡导,天足运动声势浩大,得到全国各地的热烈响应。
民国成立伊始,临时大总统孙中山就通令各省劝禁缠足,风俗一变,天足成为时尚。民国年间的禁缠足工作有时失之野蛮,发生过多起当街解去裹脚布,妇女羞愤自杀的事件。许多地方以解裹脚布的多少作为县长考勤指标。
中国最后一代缠足妇女为移风易俗付出了最大的代价,她们替后人忍受了所有疼痛。我们知道,许多现代文化名人,如鲁迅、沙汀都和他们的小脚前妻分道扬镳。一种维系千年的习俗猝然斩断,伤口一定流出殷红的血。总有人处于刀口,任何一种新信仰都需要祭礼。如果我们偶尔想起,应当心存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