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榜题名,洞房花烛,是人生最大的完美。而在古代新郎新娘洞房时,有人闹洞房这是长久不衰的习俗。但是你听过在洞房时公婆当众教房中术吗?下面我们来看看古代人如何洞房。
洞房的称谓十分古老,据说源于原始社会的洞穴时代。后又叫帐房,现多称新房,但如今许多乡村仍沿袭洞房之说。但闹洞房的说法直到先秦时期才出现的。只不过当时婚礼十分淳朴、肃穆。
孔子在《礼记·曾子问》中描述当时闹洞房的情景时说:嫁女之家,三日不息烛,思相离也;娶归之家,三日不举乐,思嗣亲也。这反映了先秦婚礼没有喧嚷纷闹大操大办的场面,有的只是淳朴的风尚,即便是有人闹洞房,恐怕也只能小闹一下。
汉朝开国以后,社会经济有了长足的发展,人们不再满足这种虽然淳朴,但却显得古板而沉闷的传统婚礼,不再固守三日不举乐的先贤古训,开始大操大办,使婚礼蒙上世俗的喜庆色彩。
据《汉代婚丧礼俗考》一书考证:而为之宾客者,往往饮酒欢笑,言行无忌,如近世闹新房之所为者,汉时即已有之。《汉书》也记载:嫁娶之夕,男女无别。这说明结婚那天晚上,大家不需要过分拘束,甚至可以暂时抛开传统礼节,为新婚夫妇助兴。
但是,当时各地闹洞房的方式不一,有的地方闹洞房时竟发生血案。例如根据东汉文人仲长统在《昌言》中的记载,当时人们对新郎官十分放肆,要求他做一些大胆动作。如果新郎不情愿,还可以用棒子敲打他,或者以灌酒的方式来督促他完成任务,捶杖以督之戏谑,酒醴以趣之情欲。
对于新娘,也毫无顾忌,在大庭广众之下问一些粗话,于稠众中,问以丑言。这完全是任性而为,兴致一高便无法控制,以至于闹出乐极生悲的事故。
当时,汝南郡就发生过一起乐极生悲的事故。当时有一位叫张妙的人,到朋友杜士家喝喜酒,结果喝高了,闹洞房的时候干脆用绳子将新郎吊起来,棍棒交加。打了二十多下,新郎一命呜呼。
转眼之间,喜事成了丧事。最后张妙被告上府衙,好在断案的官员仁慈,网开一面,酒后相戏,原其本心,无贼害之意,宜减死。张妙侥幸逃脱死罪,杜士却不能复活,真是活生生的悲剧。亲朋好友闹洞房制造气氛,也是成人之美。不过如果不注意限度,闹过了头,甚至酿成悲剧,则后悔莫及。
于是,仲长统的《昌言》中指责说:今嫁娶之会,捶杖以督之戏谑醴以趣之情欲,宣淫佚于广众之中,显阴私于新族之间,污风诡俗,生淫长奸,莫此之甚,不可不断之也。由此不难看出,此时闹洞房已经从先秦时期的淳朴风尚逐渐演变成为后来的一种陋俗恶习了。尽管如此,但是闹洞房还是成为沿袭下来的婚礼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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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闹洞房是性教育吗?
花烛之夜闹洞房,经过历朝历代的演变,加上各地风俗不同,形式也就随之变化无穷。不论如何变化,都与性教育有关,以至于教育不教育并不重要,毋宁说与性有关。据说,明朝时期有一婚俗,就是在洞房床上反铺一条花席,需要新娘把它正过来,边翻边有人问:翻过来了没有?
新娘自然羞于回答,但闹房者一定会穷追不舍,直到新娘红着脸说翻过来了!这大概是闹洞房者有关荤话的最文明的版本了。在这样的场合,黄色笑话自然是可以大行其道的了,色情灯谜更是家常便饭。因此,很多羞涩少女在一夜之间成长为疯狂少妇,大概要归功于闹房者的性教育。
清代文人李渔写的情色小说《肉蒲团》中,铁扉道人的女儿玉香,生得如花似玉,无人可比,又且读了一肚子书,凡诗词歌赋皆做得出。但这女孩从未出过家门,对外面的事物一概只有书本知识,他家的闺门严谨,又不走去烧香,又不出来看会,长了一十六岁不曾出头露面。这样的女孩儿如何进行性教育呢?
书中的主人公未央生娶了她后,就找些春宫画之类的东西来给她看,实际上也是一种性启发。另一种方式就是通过闹房来解决了,旧时男女结婚之前往往连面也没见过,通过这种无所顾忌的闹房,使两个新人在入洞房之前,先多少有些熟悉。
同时,也可以通过这一闹,来加强进行性的说明与教育了。有的地方闹洞房,竟然命令公婆二人当众教新人房中术,并叫新人复述其所讲内容。虽属戏谑之甚,却也于喧闹中加入了性教育的内容。
结语:其实以上这些种种在古代最主要表达是要拉近新人的亲密度,因为在两人为结婚前他们从未蒙面,而闹洞房这种举动是为了把新娘子和新郎官的陌生感、羞涩感打消,为那激动人心的时刻做好铺垫。所以小编在这认为凡事都有度,别把喜事变成坏事。适当最好!